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OHSAS-18001) 已逐漸與ISO-9000及 ISO-14000成為企業永續經營與品質形象之標章,很多國際知名之大企業更要求他的供應商一定須為OHSAS-18001驗證合格;如Dell電腦於2003年要求全球供應商須於2004年完成OHSAS-18001驗證合格。近年來,國內大企業也開始師法,如台積電公司及中鋼集團已完成旗下一百多家關係企業之驗證合格。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已於105年02月19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1050200314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先鼓勵事業單位建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落實安全衛生自主管理,OHSAS 18001系統是目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建立的共通語言及制度。

  並於1050219日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二三第四項
下列事業單位,應參照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引,建置適合該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一、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二百人以上者。
二、第二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者。
三、有從事石油裂解之石化工業工作場所者。
四、有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之化學品,數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量以上之工作場所者。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鼓勵並輔導事業單位建立自主性安衛生管理體制,持續改進安全衛生設施,以發揮自主管理功能。為激勵及擴大國內事業單位的參與,加速職場風險管控能力向上提升及與國際接軌,勞委會研訂適合我國國情的「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引」,簡稱TOSHMS(Taiwan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Management System)指引,於2007年8月13日正式頒布,將傳統重點式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制度邁向系統化與國際化發展,引導國內企業將安全衛生管理內化為企業營運管理之一環,逐步邁向系統化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發展,有效降低工作場所危害及風險,符合世界潮流。